合作管理规则
一、 前言
1、合作管理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适用于湘君新零售网站(www.xjsc-china.com,以下简称“湘君网”)的所有合作伙伴和商品。
2、本规则是《服务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补充,《服务商合作协议》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或本规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则执行。
3、合作伙伴在参与湘君网市场时,必须始终遵守本规则,如果合作伙伴未遵守本规则的任何条款或条件,湘君网有权采取下架合作伙伴产品、终止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协议等措施,对湘君网造成损失的,湘君网有权要求合作伙伴赔偿所有损失。
4、湘君网可以不时更新本规则。除非本规则另有明确约定,协议中定义的术语在本规则中具有相同含义。
5、如果您不同意本规则的任何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本网址。
二、术语解释
1、“湘君网市场”即指由湘君网建立和运营的中立网络交易平台,湘君网市场合作伙伴可以通过该平台向最终用户推广和销售商品。
湘君网可能会根据自身的经营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湘君网市场名称、网址及其他展示要素,并通过公告、站内信、邮件及其他方式通知合作伙伴及用户。
2、“商品”是指完全由湘君网市场合作伙伴独立开发或者依法获得相关权利人授权,在湘君网市场作为商品进行交易的产品与服务,统称为“商品”。
3、 “合作伙伴”即湘君网市场服务提供商,是指经过有效申请并经过湘君网同意的,通过湘君网市场向用户销售及提供各类商品的企业。
4、 最终客户(以下可以简称“用户”)是指通过湘君网市场购买、获取湘君网市场中销售的各类商品及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三、入驻需要满足的条件
入驻湘君网市场,合作伙伴需要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拥有正规的公司资质。并且能够提供以下真实、有效的资料:
● 《营业执照》副本
●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联系人及紧急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
2、接受并签署湘君网市场相关协议及管理规则,并按照协议及管理规则的条款开展业务合作。包括但不限于:
● 《湘君法律声明》
● 《湘君隐私政策》
● 《用户注册协议》
● 《合作管理规则》
● 《服务商合作协议 》
3、按照湘君网市场现有入驻规则,合作伙伴暂不需要缴纳入驻保证金;湘君网保留收取入驻保证金的权利,需要合作伙伴缴纳时,另行通知。
4、拥有有效的湘君网账号。
5、通过湘君网市场合作伙伴认证。
6、湘君网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7、在上述条款的前提下,合作伙伴与湘君网可以签署细化的补充协议。
四、经营管理
1、 【商品上架】
合作伙伴在上架商品时,除需遵循《服务商合作协议》外,还需遵循以下要求:
(一)上架的商品必须安全、可信;
(二)上架的商品可以收费购买或免费使用,且合作伙伴具有售卖或发布上架商品所需的全部资质,合作伙伴承诺商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三)上架的商品必须具有明确的、向用户公示的产品协议或服务条款;
(四)合作伙伴对其上架的商品应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
(五)上架的商品标题、图片、属性、价格、服务描述等商品要素之间应当互相匹配对应,并且商品服务详情描述页面、案例等页面中无嵌入非湘君网网站的外部链接地址;
(六)商品上架前,合作伙伴必须提供商品下架的策略,如:如何保证已购用户的正常使用,如何转移权属;
(七)发布SaaS类产品之前,服务商须将拟发布的SaaS类产品部署在华为云基础设施资源上,湘君网市场不接受部署在非华为云上的SaaS类产品发布申请;
(八)上架的商品不得含有以下信息:
1)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
2)含有木马、黑客程序等有损网络安全的;
3)可能套取他人身份证、邮箱、手机号、银行账号、支付宝账号等个人或者企业隐私信息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国家政策或违反湘君网各项规则的内容。
5)发布的商品或信息内容中不得使用“唯一”、“最优”等夸大宣传或过度承诺的用语;
6)上架的商品不允许内置未在湘君网市场上架的商品/服务的售卖交易入口,对商品的续费必须通过湘君网市场平台进行交易;
7)上架的商品不得内置独立的用户管理系统并要求用户重新注册或录入用户信息;
8)上架的商品如涉及相关行政许可或备案,在商品上架前,合作伙伴必须已经获得相关许可及备案。
(九)不得发布《服务商合作协议》中列明的禁限售信息;合作伙伴不得恶意提交不符合发布规范的服务或商品,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2、 【商品下架】
(一)商品的下架。下架某个商品将导致该产品在市场无法再被看到或无法再提供给其他客户进行配置。但是,在该商品下架之前已经配置该商品的客户可以在下架之前的相同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品。
(二)合作伙伴下架。合作伙伴可以申请主动将某个商品下架。
(三) 湘君网主动下架。湘君网保留将任何商品从市场下架或暂停在市场提供任何商品的权利,不论是否存在任何原因。下架原因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A)合作伙伴违反本协议条款;
(B)合作伙伴的商品与相关上架信息之间存在不符;
(C)合作伙伴的商品被指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D)合作伙伴的商品面临内容或质量投诉;
(E)合作伙伴未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向客户提供支持。
(四)商品的终止
1)某商品的终止指湘君网通知现有客户,该商品已被终止,客户于终止通知中指定的到期日期之后,不可再使用该商品。合作伙伴同意,如果客户在该截止日期之后擅自使用合作伙伴的商品,湘君网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2)在某商品被终止时,现有客户可以继续在此后90日内或客户认购合作伙伴的商品的有效期届满之前(以两者中较长者为准,以下简称“逐步结束期”)使用该商品。合作伙伴必须在现有客户的逐步结束期内,继续向该等现有客户提供作为合作伙伴商品一部分的任何服务。
3)除非因法律要求终止或者因强制性情形而必须终止(比如欺诈或被控侵犯知识产权)或湘君网另行要求,否则合作伙伴不应在任何商品的逐步结束期届满之前终止该商品,并且合作伙伴在本协议期内不会终止任何非服务商品。
3、 【临时中止】
(一)若湘君网确定发生以下情况,湘君网有权在发出通知后立即临时中止合作伙伴账户访问或使用部分或所有湘君网市场平台服务的权利:
1)合作伙伴使用湘君网市场:
a)对湘君网网站、产品与服务产品或任何第三方产生安全风险;
b)可能对湘君网、服务产品、系统或账户的内容产生不利影响;
c)使湘君网及其关联公司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
2)合作伙伴违反了协议及/或本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伙伴对湘君网或最终客户产生不利影响;
3)合作伙伴未经湘君网事先书面同意,为了债权人的利益转让合作伙伴的财产或其他类似处置,或者合作伙伴已成为破产、重组、清算、解散或类似诉讼或程序的主体。
(二)因本条款(一)条临时中止而对最终客户造成的损失,由合作伙伴独自承担并使湘君网免责。
(三)如湘君网因上述原因中止合作伙伴账户访问或使用后,三十天内合作伙伴仍未补救其违约行为或消除对湘君网或第三方的影响或损失的,湘君网有权书面通知合作伙伴终止协议,因此给湘君网造成任何损失的,合作伙伴应赔偿湘君网所有损失。
4、【服务管理】
服务商在提供人工服务类或硬件类商品的过程中应遵守使用服务管理系统,让用户在系统中确认进度,使用户得到满意的服务。
1、对于人工服务类或硬件类商品,自购买商品之日起至服务未确认完成前(即该订单服务状态非“服务完成”),若用户主动申请退订的,服务商须主动配合用户处理退订。原则上服务商需对用户做全额退款,若服务中因用户原因导致服务商端产生资源损耗的,需可扣减部分费用,具体金额由服务商与用户协商约定。
2、对于人工服务类或硬件类商品,在用户购买商品且确认服务完成后,服务商做出的质量保证承诺的周期为其质保期。
1)有质保期的服务类商品,用户在服务管理系统最终确认服务完成后,进入质保期。
2)服务商在承诺的质保期内,必须为用户提供与所售卖商品相关的质保服务。
3)如在质保期内,出现客户投诉,服务商应根据质保承诺作出相应处理或赔偿。
5、【售后服务】
合作伙伴必须对收费商品及特定免费商品提供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方式及时间】
1)合作伙伴在售出商品后,可以给最终用户提供商品售后支持,例如电话支持,技术支持,商品支持等。具体参照该合作伙伴服务协议中的条款内容;
2)合作伙伴至少保证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9:00-18:00)内提供实时在线服务;(注:本规则所提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客服在服务时间内不能出现即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或联系邮箱无人回复等情形,以提升用户体验;
4)提供(收费或/及免费)商品的合作伙伴,因商品不可用,合作伙伴必须为用户提供替代方案等解决措施。
(二)【服务承诺】 在交易过程中,合作伙伴应当按照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内容、平台保障、合作伙伴自行向用户作出的服务承诺)向用户提供服务。
6、 【交易限制】
合作伙伴在与用户交易过程中,不得出现以下行为:
(一)用户在湘君网市场平台已经提交购买的商品,合作伙伴私自将最终用户引导至自已或第三方的渠道下单支付;
(二)合作伙伴为用户提供针对湘君网市场产品的服务的过程中,未经湘君网事先同意,引导用户使用非湘君网产品与服务的行为;
(三)其它违反本规范、政策以及相关协议约定,恶意抢占用户资源的行为。
7、 【禁止虚假交易】
合作伙伴不得通过以下方式提高合作伙伴服务销量或信用:
(一)在商品及服务未完成交付的情况下,诱导客户提前进行商品及服务的确认;
(二)合作伙伴以客户身份或委托他人以客户身份购买自已的服务,并做出好评;
(三)通过虚假或不正当的方式提高合作伙伴服务销量或信用的其它行为。
8、 【禁止不正当竞争】
合作伙伴应当诚实守信,不得以恶意评价、恶意投诉、诋毁、虚假订购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一)合作伙伴伪造或篡改用户评论/留言;
(二)合作伙伴以客户身份购买同行服务后作出恶意评价;
(三)恶意举报其他合作伙伴,如提供伪证的举报行为;
(四)其它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破坏湘君网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五、 用户退款管理
对于湘君网市场商品,用户可能会因商品质量、服务不满意等原因发起退款要求,合作伙伴收到退款通知后需要在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
(一)担保期内退款情形
如果商品在其担保期内,服务商应保证购买该商品的用户享有“五天无理由退款”及“不满意全额退款”的权益。对于服务类商品,用户发起退款请求,服务商与用户进行协商,如果协商结果不一致,双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湘君网要求调处,但湘君网的调处完全基于双方授权进行,并不排除双方法律项下享有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1.应用类商品担保期为5天;
2.服务类商品在服务确认完成前均为担保期;
3.工具类商品不支持退款。
(二)退款金额
1.服务类商品:对于用户付款之日起至服务未确认完成前的周期,退款金额为全款;对于已确认服务的商品,根据合作伙伴承诺的协议进行退款或不予退款。
2.应用类商品:对于用户付款之日起5天内的周期,退款金额为全款,对于超过5天的订单,根据合作伙伴承诺的协议进行退款或不予退款。
(三)退款后,湘君网与合作伙伴已结算的部分,湘君网将向合作伙伴追回或在下一周期结算金额中扣除。如未结算金额不足以扣除,湘君网有权从服务商缴纳的平台入驻保证金(如有)扣除;如保证金(如有)仍不足以扣除,服务商应立即向湘君网补付。服务商对因该等退款给湘君网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及税费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 平台运营的行为规范
特别提示:本条款多次提及云产品,用户与合作伙伴通过湘君网渠道(包括信息渠道等)达成购买云产品与服务时,用户需要与云产品供应商单独签订协议。
合作伙伴在湘君网市场平台提供服务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提交或填写的所有入驻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不得使用虚假资质或虚假信息进行入驻,入驻材料的任何变更(或失效)应自变更(或失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湘君网市场平台报备;
(二)未经事先书面授权,不得以湘君网或湘君网其他关联公司等名义进行任何销售及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函件,邮件,文档等;
(三)不得损害湘君网品牌和形象,直接或间接仿冒产品;
(四)对于云产品,合作伙伴要提醒用户不得擅自修改云产品配置,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配置;
(五)对于云产品,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帐号提权、安装后门程序等危害系统安全的行为;
(六)服务过程中不得隐瞒其所发现的系统缺陷且恶意利用,应立即告知湘君网;
(七)不得辱骂、恐吓、威胁用户;
(八)对于云产品,合作伙伴应当仅获取为提供云市场服务而必要的信息,且合作伙伴在服务过程中收集的信息仅可在为某一特定用户提供云市场服务过程中使用;合作伙伴不得将收集的信息用于服务之外的任何目的,不得将信息出售、转让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得超范围收集用户信息;前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会员名、手机号码、地址、云产品账号密码、网站数据等;
(九)未经湘君网同意不得向用户发送服务推广信息,或通过任何方式对用户造成骚扰;
(十)对于云产品,合作伙伴已上架的商品进行在线更新发布前,须经过了华为云安全审核;
(十一)不得对用户实施欺诈行为;
(十二)合作伙伴应积极对自身的产品进行更新或调整,保证所提供的商品安全、可用;
(十三)产品有更新或调整,合作伙伴应及时同步更新到云市场;
(十四)连续三个月零成交商品,湘君网市场可以强制下架;
(十五)合作伙伴在服务过程中应做好数据备份等工作,完结后及时删除不需长期备份的数据,不得因人为失误造成用户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云产品维护或者数据迁移过程中因合作伙伴错误操作导致数据丢失;
2.不同的最终用户数据因合作伙伴工作失误造成混淆。
(十六)当发生投诉时,合作伙伴应积极配合湘君网市场进行调查及问题处理工作,并在30分钟内响应,不得进行任何阻碍或不配合调查及问题处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假冒客户致电,表示撤销投诉;
2.客户投诉后,虚构事实,隐瞒实情,阻碍湘君网正常调查。
(十七)当合作伙伴提供的商品因为知识产权问题(包括湘君网接到投诉或有合理理由判断的情况),被知识产权所有方或合法使用方追责,合作伙伴应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侵权并赔偿因此给湘君网和最终用户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获得继续使用的许可;
2.为已使用该商品的用户,提供替代该商品或其他解决方案,并负责为用户提供在此过程中所需要的数据迁移及其他相关服务及费用;
3.如果不能达成以上两种方式之一,合作伙伴可选择下架该商品、湘君网亦有权下架该商品,合作伙伴应退还未使用部分的费用。
七、 违规处理
1、合作伙伴出现违规情形后,湘君网依据相应的违规情形认定和处理流程,经认定属实后,进行相应的处理。
2、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协议条款及管理规则的规定,湘君网有权采取的其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商品下架、展现位置调整、违规通报、追加保证金、限制商品类目等。
八、 退出管理
1、协议期限届满而双方决定不再续约,或出现由一方或双方提出的提前终止协议的情形时,合作伙伴退出湘君网市场。
2、合作伙伴有权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申请退出湘君网市场。
3、合作伙伴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湘君网有权立即将其清退出湘君网市场:
(一)合作伙伴出现实质性违反协议及本规则,或违反上文【违规处理】里所列的应被清退的情形;
(二)不再符合相应的入驻条件;
(三)合作伙伴会员账户因违反湘君网网站的协议及其他规范,已被湘君网列入黑名单或清退的。
(四)其他湘君网认定合作伙伴违规情形严重的行为;
4、合作伙伴主动退出湘君网市场的,自退出之日起须间隔365天以上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合作伙伴被湘君网清退出湘君网市场的,不得重新入驻。
5、合作伙伴退出时,对其与用户之间已经达成的交易,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 购买该合作伙伴的服务或商品的用户项目未完成或未启动的,全部执行全额退款操作,并赔偿因此给客户及湘君网造成的损失;
(二) 合作伙伴退出后湘君网市场后,湘君网对其已经售出的商品,仅支持用户对其中所包含的湘君网资源部分的续费提交;
(三) 合作伙伴退出后,其售出的商品的相关售后服务,均由合作伙伴自行与用户协商提供。
九、 诚信合作
为了保障合作伙伴和湘君网在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与湘君网共同抵制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反对商业欺诈,在信任、诚实、坦率与正直的基础上构筑相互间的合作关系,合作伙伴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关于公平交易、廉洁自律、反对腐败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贿赂湘君网员工。
(二)若湘君网员工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有索贿行为,用户必须拒绝,并向湘君网主管部门投诉。若合作伙伴对湘君网员工的索贿行为不拒绝、不申报,并满足其要求的,则该行为应视同合作伙伴的贿赂行为。
(三)主动申报关联关系:应按湘君网要求的方式主动申报与湘君网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一般地,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不得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在参与项目投标时,主动申报合作伙伴与参与投标的其他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四)在与湘君网的业务往来过程中,坚持诚信原则。
(五)合作伙伴了解并在此明确声明若其违反本承诺会给湘君网造成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并可能给湘君网带来各种不利法律后果;若合作伙伴违反本条的约定,湘君网有权取消终止与合作伙伴的合作而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若合作伙伴有贿赂行为的,应向湘君网返还因贿赂行为而取得的不当利益。
十、企业社会责任
1、EICC Code(Electronic Industry Citizenship Coalition Code of Conduct,详细信息请登录网址:http://www.eiccoalition.org)是基于电子行业公民联盟发布的《行为准则》。该《行为准则》旨在建立并确保电子行业供应链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工人获得尊重和尊严,并且企业在经营中承担环保责任并遵守道德规范。
2、合作伙伴在此明确承诺与湘君网一起公开支持EICC Code的基本守则,并且在各自的组织中部署及实施EICC Code的要求。
3、若合作伙伴为企业,且存在下游供应商,合作伙伴应使其下游供应商知悉并执行EICC Code所要求的企业社会责任并最终使其贯穿于整个供应链。在做出合理通知的前提下,湘君网有权就合作伙伴执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